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赢得广大网民的理解和支持,我区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如下:一、舆情监测、研判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家、省、市主要报刊及主流网络媒体、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涉及人社系统的政务舆情的日常监测和...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高新区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和决策公开,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广纳民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 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社会公众代表包括利益相关...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区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综合办文电室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第一条 为做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平顶山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