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高新区一家养老服务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因为一条本应撤销公示的行政处罚记录被银行系统卡住,贷款审批受阻。据了解,该企业2025年因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被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处以罚款。该公司在履行处罚义务,满足最低公示期后,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停止公示。然而,当企业提交贷款申请时,却发现“信用中国”平台上的行政处罚记录依然存在,两个系统未能同步修复,导致企业贷款审批受阻。
接到企业求助后,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迅速介入。问题远比想象中复杂: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存在时间差,更棘手的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是市局的派出机构,处罚决定书加盖的是市局印章,而信用修复决定书同样需要加盖市局印章,印章归属成为修复路上的主要障碍。
面对这一困境,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主动担当,为企业出具了加盖市局印章的情况说明,清晰标注派出机构执法权限、处罚文书用章依据、处罚信息清理政策依据等等,从制度层面打通了印章归属的堵点;高新市场监管分局迅速起草信用修复决定书,指定专人“一对一”指导,归集整改报告、相关系统截图、情况说明等,帮助企业将材料打包上传至“信用中国”平台。经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接力协作,这条逾期未同步的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在“信用中国”平台成功消除,为企业申请贷款打通了障碍。
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实现了信用信息“一网公示”、信用修复申请“一口受理”、信用修复结果“一并互认”。平顶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此次主动作为,正是这一改革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不把问题推给企业,而是主动打通部门壁垒,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从“企业跑腿”到“部门接力”,从“多头修复”到“协同联动”,这起案例折射出政府服务理念的深刻转变,也为同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