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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6-00001 主题分类:2026年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8-07 关键词:
关于建设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
建议人
王学伟
标题
关于建设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建设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

在我市广大市民家中,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的保有量巨大。电动自行车作为民生需求的产物,具有绿色环保、价格低廉、使用方便等优点。在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多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是上班通勤、接送孩子的主要生活工具。在农村,电动三、四轮车的使用者多是农村留守人员,大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是做小生意、生鲜农产品运输、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及出行往来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工具。

2025年7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用较多篇幅、较长时段播出了全国各省、市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满足民众出行充电需求的新闻报道,反映了我们国家对民生领域、民生需求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我市城市的发展,市区的扩大,市民的出行需求,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的便利,让电动自行车有着较大的充电需求,然而在我市及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不多,道路两侧商店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扯充电情况时有发生,临时充电线人踩车压,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与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相比,在我市的学校、医院、路侧非机动车停车位、文化体育场馆、乡镇政府驻地等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是投资不多,见效更快,能让市民可感可见的实事好事,是真正的惠民策略,民生保障。

为推动城市形象、品位、影响力全方位提升,改善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较少的局面,建议:

一、建设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避免私拉乱扯,方便市民可随时充电,让我市及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现有效覆盖。

二、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有关部门应储备移动充电电源,以应对民间传统集会、庙会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扯充电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华区政府 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 汝州市政府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王学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我市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议》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和意见,收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新区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城乡结合区域,整体呈现农村片区广、城镇片区小、人口总量不大、商业密度不高的特点。经全面排查,农村居民以自宅院落停放、合规充电为主,户均充电条件稳定,集中公共充电需求较小;辖区无商业综合体,城镇商业网点以社区便民商业为主,规模小、人流少,电动自行车临时充电需求有限,无需新增独立公共充电点位。辖区学校多紧邻住宅小区布局,师生通勤以短途出行为主,校内与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可相互覆盖,无单独建设校园周边公共充电设施的必要性。遵化店镇张楼村、代庄村有临时马路集贸市场,紧邻居民生活区,消费者多为周边村民,出行距离短,居民区充电设施能够满足需求,无需配备移动充电电源。

近年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我区持续优化小区停车充电条件,完善防雨、防火、智能断电等安全功能,引导居民规范充电,从源头杜绝“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基于现状,我区暂无大规模新增独立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迫切需求,现阶段无需专门规划建设新的公共充电场站,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投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需求导向、安全优先、因地制宜、精准供给的原则,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与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动态监测需求变化,定期开展城乡充电设施摸排,密切关注人口流动、业态更新、居住密度变化带来的充电需求调整,做到早预判、早响应。二是强化现有设施运维,督促小区物业、属地村(社区)加强停车棚与充电设备巡检维护,保障设施完好、使用安全、服务便捷。三是严守安全管理底线,持续开展充电安全宣传与隐患排查整治,引导农村居民规范自宅充电、城镇居民用好小区配套设施,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四是预留规划弹性,若未来人口增长、需求提升,我区将及时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依规有序完善公共充电配套,切实保障群众出行与充电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生事业的宝贵建议,恳请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城乡建设与社会治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助力我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生活品质。

 

联系单位: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克刚      电话:0375-3987619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