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智能问答 |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 2026年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6-00002 主题分类:2026年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8-10 关键词:
关于整治我市居住小区“园中园”及毁绿乱象的建议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2号提案
提案者
孙大为
标题
关于整治我市居住小区“园中园”及毁绿乱象的建议
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城市绿化投入,城市整体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居住小区的绿化环境成为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住小区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微观单元,不仅承担着改善局部气候、净化空气的生态功能,更是展现城市文明程度、彰显基层治理成效的重要窗口。然而,在部分居住小区,尤其是本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公务员小区中,私圈绿地、毁绿种菜等园中园乱象频发,且呈现蔓延之势,既破坏了小区的整体景观风貌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也对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亟须开展系统性整治。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绿地遭侵占与恶意毁绿现象并存,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品质与生态资源。不少业主为一己私利,擅自将楼前屋后、公共绿地的草坪和观赏植物铲除,圈地种菜、搭建棚架。昔日规划精美的园林景观,被斑驳的菜园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和生态功能。同时,部分业主为了扩充停车位、争取日照或仅仅为了消灭碍事的树木,不惜采用浇灌碱水、甚至环剥树皮等极端手段,人为致残、致死名贵观赏树木。这种恶意的破坏行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价值流失。

(二)特权思想带头违规,示范效应严重负面。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务员小区内,违规群体中不乏党员领导干部。部分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未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依仗身份特权带头侵占绿地、毁坏树木。物业企业因不敢管、管不了而畏难退缩,形成破窗效应,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给全市其他普通小区的管理带来了极坏的示范效应。

(三)毁绿后修复标准偏低,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被毁坏的公共绿地,缺乏专业的修复规划设计,补种植物品种单一、配置不合理,难以恢复原有景观品质和生态功能。同时,绿化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物业公司管护职责履行不到位,后续管养缺失,导致补种植物存活率低,复绿效果不佳。

(四)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违规反弹风险较高。物业管理企业无执法权,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未理顺,街道、社区对小区违规行为的执法协调权不足,对新生违建和毁绿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迅速。业主监督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尚未形成,园中园及毁绿乱象存在明显的回潮反弹风险。

二、建议

(一)开展全市专项整治,以公务员小区为突破口

建议由市住建局、市纪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还绿于民居住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将公务员小区列为首批重点整治对象。组织力量对公务员小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通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梳理私搭乱建、毁绿种菜、死株缺株等问题,建立详细整治台账。发布整治通告,明确整改期限,责令违规业主自行清理、恢复原状;对逾期未整改、恶意毁树等情节恶劣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联合街道、物业依法拆除并复绿,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干部管理联动机制,破解特权难题

针对公务员小区党员干部违规问题,建议组织、纪检部门介入,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实施违规通报制度,建立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信息互通机制,对在整治中发现的拒不整改的党员干部业主,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强化结果运用,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的家风、守法、守规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带头违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在公务员小区全面推行党员户挂牌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文明居住承诺书》,引导其带头遵规守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科学推进复绿补种,重塑高品质居住环境

高标准制定修复方案,坚持拆违还绿、毁绿复绿原则,聘请专业园林机构对被毁绿地进行重新规划设计,既要补种原有的名贵树种,又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优化植物配置,确保景观恢复的高品质。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明确物业公司为绿化管护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于恢复后的绿地,设立复绿责任牌,清晰标注管养人、管护职责等信息,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种一棵、活一棵,绿一片、成一片。

(四)完善长效治理体系,杜绝回潮反弹

理顺执法进小区机制,针对物业管理无执法权的痛点,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常态化机制,赋予街道、社区对小区违规行为的直接执法协调权,确保对园中园等新生违建露头就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支持物业公司依约履行服务职责,形成管理合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市民热线等方式举报违规行为。大力宣传爱绿护绿先进典型,营造爱绿、护绿、守绿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高新区 卫东区 新华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市纪委监委 湛河区人民政府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孙大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市居住小区“园中园”及毁绿现象的提案》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和意见,收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新区目前的小区情况

高新区人口较少,小区数量不多,且主要是老式企业职工家属院,自身院落规模小,绿化率较低,基本没有破坏绿地的情况;辖区目前暂无公务员小区。少数毁绿的行为发生在规模较大的商品房小区,常见形式是私自扩大院落。由于开发商前期销售宣传时承诺通过建设绿篱的方式给小区1楼增加院落,部分业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建院落规模,毁坏绿化。

二、应对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2026年6月,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物业管理领域工作的各部门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并对部门联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引导,说服教育。通过社区、物业、业委会(物管会)宣传维护小区整体环境的重要性,开展“绿色”普法,在业主群体中建立公共利益保护共识。对“毁绿”苗头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执法部门反映处理。

(三)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一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率先遵规守纪。二是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常态化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与街道、社区的协调配合,强化处置效果。三是引入绿化损失与赔偿机制,在对“毁绿”的违法者作出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对其造成的绿化实际损失进行评估,要求违法者额外缴纳补偿款用于绿化补植。

                           

联系单位: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代耀晖      电话:18737535007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