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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1-00007 主题分类:双随机清单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01-13 关键词: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现制定《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抓好工作落实

1.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3.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根据本行政区执法人员数量、企业数量、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做到全程留痕。

3.依法处罚。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处理处罚。

三、及时公开抽查及处理结果。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河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并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建设科人员开展工地现场检查工作时,发现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五、抽查保密。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随机抽查工作保密制度,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回收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