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法制办)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行政效能与公信力,高新区管委会致力于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与时间的检验。在这一过程中,严格对照国家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进行了清晰界定,明确了哪些议题需要遵循更为严格和系统的决策流程。同时,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与调整程序,确保每一步都遵循法定程序,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此外,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以此提升决策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推动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高新区管委会采取了多种监督方式,包括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以及以会代训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能够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各决策承办单位和决策机关也积极响应,认真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实施情况,实现了决策全过程留痕,为后续的评估与追责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在省规范性文件网站进行了登记备案,这不仅体现了高新区管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也彰显了高新区在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方面的决心。
展望未来,高新区将继续深化行政决策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更加高效、透明、公正的政府决策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