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个字 着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效能
督查督办是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是突出一个“深”字。督查之前,吃透文件精神,理解督查意图,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又要把握分寸,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目标打下深厚基础。
二是把握一个“细”字。为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平性,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对提出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及时把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蕴含新思路的工作建议反馈上来,使之融入到领导决策之中。
三是力求一个“新”字。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工作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创出督查的新方法,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