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电〔2025〕24号)要求,我区严格按照推荐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推荐名额,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产生拟推荐对象名单(附件1、2),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6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75-3987988
联系邮箱:gxqdcb@126.com
中共平顶山高新区工委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