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物资(危险废物)回收贮存转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建环许〔2026〕7号 | 2026年6月15日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为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主产业配套供热项目,为改建性质,拟在原有位置将现有的2台规模各3.5MW的导热油炉,改建1台6.4MW天然气导热油炉,不新增供热规模。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有关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项目在运营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你单位在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导热油炉燃烧设置低氮燃烧+SCR烟气脱硝技术,燃烧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新建燃气锅炉指标要求。
(2)落实废水和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职工均利用厂区现有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本次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为 1台导热油炉,确保项目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为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导热油由有处置资质的厂家负责更换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催化剂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实施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六、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如有举报、环境纠纷等应按要求整改。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平顶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