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智能问答 | 
支持IPv6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5-00003 主题分类: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2-28 关键词:
【学籍管理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转学流程

文章来源:

有以下原因之一的,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办理转入手续:安置工作的复员、转业军人的子女(凭家长军转手续)调入工作的干部职工的子女(以工作调动文件为准)因家庭住址搬迁(以房产证等购房手续原件为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就近入学的学生。申请转学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初中学籍》内同时提交申请并上传转入材料(需上传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转入原因证明材料),并由相关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完成网上核办。

图1.png

特别说明:1转入、转出学校因特殊原因不同意办理的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办理;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初中学籍》关闭期间不予办理;

3同一县(市)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4、本市内转学以此流程为准。转出校、转入校一方为非本市的视外地政策酌情办理。

5、转往天津的,我市转出校仅出具国网《学生信息明细》或《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学籍章即可。